民国再起_4-1:三十省之争 首页
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

   4-1:三十省之争 (第1/2页)

    2033年春,距离北平光复已逾两年,全国普选也即将展开,但中央政府内部却陷入一场难以回避的角力——重建行政区划。

    长期处於分裂与军管状态的中国,在重新纳入中华民国宪政T制後,必须重新定义其地方治理架构。旧有的「省、县、乡」制度一度因所谓「地级市、特区、自治区」T制而遭破坏,而战争结束後的真空期,更使得各地出现大量「临时管委会」、「区域重建联盟」与「军政过渡组织」。

    内政部提出方案:「恢复中华民国三十省T系,尊重历史、统一法制」。此案一出,即在立法院引发激烈辩论。来自西南的民意代表质疑,恢复旧省界恐忽视地方民族构成与现代交通发展;而来自东北的成员则反对将过去「满洲」地区细分,认为应强调民族融合。

    更为敏感的,是部分省区内出现拥兵自重、实质掌控资源的军政派系。例如「中原重建集团」实际控制河南与山东大部,其领导人曾任地方游击力量,如今拒绝接受中央直接任命,声称「只接受国民直选与军人提名的混合议会监督」。

    南京对此极为警惕。总统在国安会议中冷静表示:「我们不是要恢复军阀时
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